我省要求,領導干部要在調查研究中發揮示范作用,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成員每人牽頭1-2項重點課題調研。調查研究開展以來,一些牽頭人發揮了很大作用,他們或以“四不兩直”方式直插基層;或者帶著大家一起研究調研計劃,一起討論調研報告,一起撰寫決策參考,共同解決調研中發現的問題,有力地推進了各項工作。
但也有的基層同志擔心:從以往情況看,有的調研牽頭人只“牽頭”不“調研”、只“掛名”不參與,名為牽頭人,實際上調研工作全部由其他人完成,成了“甩手掌柜”。面對這種“掛名”式調研,基層叫苦不迭。這就提醒我們,開展調查研究,也要關注牽頭人如何“牽”、如何身入又心入等細節問題,防止一些牽頭人成為層層要材料、層層轉嫁責任的“甩手掌柜”,防止工作不細不實。
牽頭人既是調查研究的責任人,更是調查研究團隊的領導者和推動者,牽頭人負不負責、作用發揮得好還是壞,對調研能否推進起著重要作用。牽頭人的一言一行,影響著調研的最終效果。就拿調研選題來說,是拈輕怕重選個熟悉的課題,概括成績、列舉問題,再根據調研訪談情況整理一些對策建議,還是瞄準真問題、對著硬骨頭、下足真功夫?不同的選擇彰顯著牽頭人不同的境界、作風和擔當。進一步說,如果牽頭人名為“牽頭”,實際上只是掛掛名,方案由別人拿、調研由別人去、報告由別人寫,這樣的調研,又怎么能夠起到效果?上世紀60年代,縣委書記楊貴帶領林縣人民修筑偉大的紅旗渠工程,他在余家橋蹲點時,聽說一位老太太想要羊骨架熬湯暖胃,二話不說騎車到縣城買來。這一舉動讓楊貴真心贏得了群眾的支持。確實,調研只有身到心到,才能真正融入群眾、了解實情,真正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。
當好調研“牽頭人”,不僅表現在“調”與“研”上,而且表現在“決”與“行”上。在調研環節,牽頭人要積極主動承擔起調研的責任,多“親力親為”,少“甩手甩鍋”,在決策和執行環節,更要發揮積極主動發揮作用,推動調研成果的落實落地。調研不只是一項任務,調研報告也不該是調研的“終止符”。有的縣處級領導干部認為,自己職責有限,調研的作用也有限,其實不然。很多時候,“小調研”也有“大作用”“大作為”。因為調研深入、作風很實,一些“小調研”也發現了大問題、化解了大矛盾,這樣的例子俯拾皆是。
調查研究是我們黨的“傳家寶”。深入細致的調研,有助于幫助我們厘清事物發展的規律,為科學決策、精準施策提供精準“情報”。當前,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,每個單位、部門都面臨著不少新情況新挑戰。尤其需要各級領導干部當好調研牽頭人,積極主動帶頭深入調研。坐在辦公室碰到的都是問題,深入基層看到的全是辦法,調研就是為各種問題尋找答案的過程。對牽頭人來說,是甘當“甩手掌柜”,還是親力親為,關鍵在于有沒有正確的政績觀,能不能正確認識和對待調研,能不能把“我要調研”變成“要我調研”。只有深化認識、端正態度,真正扛起“牽頭人”的責任來,牽頭調研才能調研出更多更好的成果。